现代科技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人员必须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审核条件使得全部审核数据准确无误,以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依照要求严格执行。
一、审核范围
所有2023届毕业生。
二、审核依据
(一)毕业资格审核依据《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量大现科〔2022〕74号)和《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量大现科〔2022〕72号),以及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二)学位资格审核依据《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量大现科〔2022〕73号)进行审核。
三、审核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数据第一轮审核(第6—8周)
各学院按各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及各模块学分,统计、核算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该项工作按教务处填表要求来完成,毕业、学位具体名单纸质稿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二)毕业生数据第二轮审核(第9—10周)
各学院根据学生截止到第10周的修读情况对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进行第二次审核,审核后更新毕业、学位结论,并将毕业、学位具体名单纸质稿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三)预打印毕业、学位证书并贴照片、盖印(第11—13周)
1.根据毕业生数据第二轮审核结果,教务处在第11—13周预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各学院按教务处要求安排学生贴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并盖印。
(四)终审前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抽查(第14周)
教务处对各学院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五)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第15周)
1. 应届毕业生,如未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但仍希望能取得毕业证的,则必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2. 应届毕业生,如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学位条件,但仍希望能取得学位证的,则必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3. 应届毕业生,对学业完成情况不满意的,则必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4. 应届毕业生,有违纪等原因但无支撑材料的,同时又希望能取得学位证的,则必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违纪学生已递交学位申请的,教务处将上报学生相关材料至学位委员会,最终由学位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处理延长手续的学生将不进入毕业终审环节。未处理延长手续的视同同意进入毕业终审环节,达到毕业资格无学位资格的学生将仅获毕业证无学位证,未达到毕业资格的学生仅获结业证。
各学院将《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和《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班延长学制学生缴费方式申请表》于第15周前上报教务处,逾期将不受理延长手续。
(六)违纪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手续(第15周)
根据相关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违纪学生具备相关支撑材料的,各学院将《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位申请统计表》及申请学士学位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于第15周前上报教务处。
(七)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处理和成绩录取(第16周)
教务处将在6月6日前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返回后各专业方可提交最终成绩。对于检测中被确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提交。
(八)毕业生数据终审(第16周)
1.各学院根据学生截止到第16周(6月8日前)的修读情况对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进行终审,并根据审查结果更新毕业、学位结论,将毕业、学位具体名单、在修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2.在现代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召开前,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的毕业、学位资格和特殊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复审。
(九)证书发放和毕业生数据发文、上传(第17周以后)
1.召开现代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确定学位授予名单和学位授权名单。教务处根据名单重新整理证书并发放至各学院。
2.第17周以后应届毕业生数据分批次上传至学历信息网和学位信息网,并发文。
四、注意事项
(一)延长学习年限手续一经处理将不予撤销。
(二)无违纪学生结业后,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重修,达到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委员会审定的授予学位证。
(三)违纪学生结业后,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重修,达到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但是不可申请学位证。
(四)获得毕业证书但无学位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学位。
教务处联系人:朱竹林; 联系电话:0579-85908782。
特此通知。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