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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年08月28日 访问次数: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严肃教学纪律,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避免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教学事故时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因违反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在其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过错或严重违背教学规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事件及行为。

第三条  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两类:

A.教学类

B.教学管理类

第四条 教学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3个级别:重大教学事故(级)、较大教学事故(级)、一般教学事故(级)。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五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事故级别(含通过课堂教学状态历史视频巡查发现的教学事故),原则上按《中国计量大学教学事故及等级界定表》(见附件1)执行。

第六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事故发生或发现后及时(24小时内)直接向教务报告,或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通过单位向教务报告,填写中国计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书。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接报后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并在《教学事故认定书》(见附件2)上做好书面记录,附事故当事人撰写的情况说明。

第七条  当事人为教学单位人员的教学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受理,经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认定事故等级,提出处理意见,其中,级教学事故由各教学单位直接认定处理后,报人事处和教务备案;级教学事故由各教学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人事处和教务复核,并报长办公会议决定。当事人为非教学单位人员的教学事故由教务受理,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认定事故等级,提出处理意见,其中,级教学事故由教务直接认定处理后,报人事处备案;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和人事处协商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八条 教学事故,均应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责任人只能是个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或集体代替;凡不属于个人责任的,由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第三章  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对发生级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形式和范围的批评,扣发其三分之一月度基础津贴。

第十条  对发生级教学事故责任人,视事故性质及本人认识情况,给予本单位内通报批评或全通报批评,扣发其三分之二月度基础津贴。

第十一条  对发生级教学事故责任人,视事故性质及本人认识情况,给予全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被全通报批评的教学事故责任人,扣发其月度基础津贴;被行政处分的教学事故责任人,按照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扣发津贴。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教学事故申诉受理小组,由学院纪监审和工会部门人员组成,纪监审主任任小组组长。

第十三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对事故认定与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教学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事故申诉受理小组提出申诉,由教学事故申诉受理小组组织复议,并写出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将作为当事人年终考核、工资津贴调整、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不得故意隐瞒或不按规定处理,否则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院教职员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及等级界定表

     2.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书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及等级界定表

A类事故

类别序号

事故等级

事故情节

AⅠ1

Ⅰ级

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淫秽内容,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AⅠ2

Ⅰ级

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或在考场内外协同学生作弊,造成不良后果。

AⅠ3

Ⅰ级

试题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中断或失效。

AⅠ4

Ⅰ级

因主(监)考人员未能及时到位而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有关的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AⅠ5

Ⅰ级

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AⅠ6

Ⅰ级

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AⅠ7

Ⅰ级

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3及以上。

AⅠ8

Ⅰ级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教学任务。

AI 9

I级

课程考核中,试卷连续三次内容的重复率高于80%或同一次A/B卷重复率高于50%的,严重降低考核效度的。

AI 10

I级

课堂教学中连续播放视频而不进行任何中断或讲解达到45分钟的。

AⅡ1

Ⅱ级

不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舍弃(或拖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及以上。

AⅡ2

Ⅱ级

未经教务同意,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变更主讲教师或找人代课。

AⅡ3

Ⅱ级

因从事非本职工作妨碍正常教学安排。

AⅡ4

Ⅱ级

试题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延误。

AⅡ5

Ⅱ级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含),或一学期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3次(含)。

AⅡ6

Ⅱ级

开考时主(监)考人员未到达考场;因主(监)考人员迟于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而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监考期间无正当理由离岗超过10分钟(含);或有包庇、纵容作弊行为。

AⅡ7

Ⅱ级

成绩提交后,因试卷评阅失误,而使3人以上(含)的学生成绩等级错误或使成绩更改率达10%以上。

AⅡ8

Ⅱ级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未按要求指导学生,或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

AⅡ9

Ⅱ级

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必须送医院就医,或造成财产损失2000元(含)以上。

AII 10

II 级

课程考核中,试卷连续三次内容的重复率高于50%或同一次A/B卷重复率高于30%的,大大降低考核效度的。

AII 11

II级

课堂教学中连续播放视频而不进行任何中断或讲解达到30分钟的。

AⅢ1

Ⅲ级

应有作业的课程,未布置作业或练习,或作业(包括实验报告)批改量未达规定要求(注:1个自然班的应当全部批改;2个自然班的应当批改70%;3个以上自然班的至少批改50%;其余不批作业必须进行检查),或遗失学生作业10%(含)以上。

AⅢ2

Ⅲ级

因考试试卷拟题不当,导致考试结果严重违背教学规律或绝大多数学生的应试时间不足规定时间的一半。

AⅢ3

Ⅲ级

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含),或一学期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2次(含)。

AⅢ4

Ⅲ级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干扰正常教学。

AⅢ5

Ⅲ级

任课教师课前准备不足,教学内容多次出现明显错误;或不按规定监控课堂秩序,导致课堂秩序混乱。

AⅢ6

Ⅲ级

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AⅢ7

Ⅲ级

监考过程中,主(监)考人员不尽职,对考试的公正性或有效性造成一定影响。

AⅢ8

Ⅲ级

在未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主(监)考人员迟于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10分钟(含)或无故离岗超过5分钟(含);或未经教学单位同意擅自变更监考人员,造成不良后果;或因主(监)考人员违反监考规程,使得学生作弊难以认定。

AⅢ9

Ⅲ级

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4天不登录考试成绩。

AⅢ10

Ⅲ级

成绩提交后,因试卷评阅失误,导致2人以下(含)的学生成绩等级错误或使成绩更改率达5%以上。

AIII 11

III级

课程考核中,试卷连续三次内容的重复率高于30%或同一次A/B卷重复率高于20%的,一定程度降低考核效度的。

AIII 12

III级

课堂教学中连续播放视频而不进行任何中断或讲解达到15分钟的。


B类事故

类别序号

事故等级

事故情节

BⅠ1

Ⅰ级

故意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造成不良后果。

BⅠ2

Ⅰ级

成批丢失教学文件、重要数据资料、学生档案,造成严重后果。

BⅠ3

Ⅰ级

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造成考试中断或失效。

BⅠ4

Ⅰ级

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主观不称职行为,致使考试试卷在印制、传送和保管过程中泄密,并造成严重后果。

BⅠ5

Ⅰ级

因组织管理不善或因其它主观不称职行为,导致贵重仪器设备(价值5000元以上)重大损失。

BⅡ1

Ⅱ级

由于开课单位未及时向教材管理办公室报送教材需求情况,或教材管理办公室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迟订、漏订、错订,导致开课两周后仍缺供教材,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正常教学秩序。

BⅡ2

Ⅱ级

因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下发,造成全校(院)性教学秩序混乱。

BⅡ3

Ⅱ级

利用教学资源擅自向学生收费。

BⅡ4

Ⅱ级

过失出具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造成不良影响。

BⅡ5

Ⅱ级

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造成考试延迟10分钟以上(含)。

BⅡ6

Ⅱ级

未按计划完成应完成或允诺完成的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或教学设备维修项目,又未能提前向使用部门说明,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BⅢ1

Ⅲ级

因工作失误或疏漏,造成排课、排考时间、地点冲突,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造成考试推迟10分钟以内(不含)。

BⅢ2

Ⅲ级

因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下发,致使有关班级教学秩序混乱。

BⅢ3

Ⅲ级

因工作失误而造成停电、停水等,致使上课、考试、实验等被迫中断,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BⅢ4

Ⅲ级

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教学保障用品的预订、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或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BⅢ5

Ⅲ级

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教学楼上课铃或下课铃不准时,或在上课期间,教学区铃声或广播乱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BⅢ6

Ⅲ级

未经教务批准,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








































附件2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书

责任人


所在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事故类别




教学

事故

情节

记录







                              记录人(签名):

                                                       


教学事故原因






                             事故责任人(签名):

                                                       


事故责任人所在系(部)认定处理意见






                    所在系(部)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教务组织人事部

意见




教务办主任签名(部门盖章):                                                    




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                                                        


学院

意见





院长签名(学盖章):

                                                       

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事故责任人,一份交责任人所在系(部),一份由教务存档,一份由组织人事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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