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量科技院〔2012〕8号)
为了规范和加强课程补考、重修的管理,根据《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考、重修的对象
(一)课程(不包括集中实践性环节)考试不合格者和缓考者,均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的补考,不参加补考则视为放弃。
(二)修读必修课程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能通过重修获得学分:
1.补考或缓考不及格者;
2.旷考者;
3.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4.考试违纪者。
(三)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但原选修课程成绩记入学业档案。
(四)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申请重修,成绩取好的一次记入学业档案。
二、补考、重修的方式
(一)补考的工作分工
1.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的补考由教务办负责安排补考的时间和地点,开课系(部)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出试卷和批阅试卷,学生所在系负责通知学生。
2.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院设选修课、实验课等课程的补考由开课系(部)按照考试要求组织安排,一般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
3.体育课的补考由体军部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安排。
(二)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学生按规定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申请自修理论课程,在完成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后参加期末考试。
2.组班重修。原则上凡报名参加组班重修课程学生数达20人以上的,由开课系(部)组织重修班。重修班任课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授课时数安排教学内容,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三)集中实践性环节课程不合格的,不安排补考,可随下一年级或由相关系(部)在适当时间安排重修。
(四)申请缓考的学生参加下一学期初的补考,其成绩在系统补考栏按卷面成绩登录,系统自动计算总评成绩。
(五)补考不办理缓考。
三、补考、重修时间安排
(一)当学期的课程补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在结业后3个月至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向学校申请重修,同一课程开课学期只能申请重修一次。
四、重修的办理程序
(一)教务办会同开课系(部)在教务网上发布重修通知。
(二)每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学生根据开课情况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
(三)各系组织重修学生到计财处缴纳重修学分的学费。缴费单一式三份,计财处、学生所在系、班级各保留一份。
(四)开课系(部)根据缴费的学生人数确定重修方式(组班重修或跟班重修),同时落实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组织学生上课,并安排重修课程的考核。
五、补考、重修课程的考核
(一)参加补考的学生(缓考学生除外)考核及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补考成绩只计卷面成绩,成绩登记为及格或不及格,由任课教师在现代科技学院教务网上登录。成绩单由开课系(部)送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办各1份。
(二)学生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现代科技学院教务网上登录,成绩单由开课系(部)送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办各1份。
(三)如重修考试与期末正常考试冲突,优先保证参加正常考试,重修考试由开课系(部)另行安排。
六、重修学分的缴费
重修学分的学费由学生所在系按照学校学分学费相关标准核定。参加重修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持所在系审核、盖章的《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课程学分学费缴费单》到计财处缴费,计财处根据教务办提供的重修名单进行审核。过期不缴费者,其所选重修课程作为自动退选处理。
七、本办法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量科技院〔2009〕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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