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玉叶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访问次数:
量科技院〔2014〕38 号
现代科技学院关于学分认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方便师生理解和执行,现将现代科技学院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基本原则:
1、课程代码一致的,无需办理学分认定。
2、原课程学分要求等于或高于现学课程学分,允许办理学分认定。
3、选修课程不能认定必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流程:
1、外校转入学生,其在外校所修的课程要认定为本校的课程时,分两种情况:
(1)所认定的课程已结束:认定学分后,“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务办、所属系部教务员处和学生本人。学生成绩由教务办负责录入。
(2)所认定的课程未结束:认定学分后,“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务办、所属系部教务员处和任课教师处。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
2、现代科技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学分认定分两种选择:
(1)课程名称及学分与所学专业培养计划不同,需要进行学分认定,这种情况需要开课部门的任课教师或者主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由所属系部教务员录入。
(2)转专业学生对原专业所学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不选择学分认定,对现学专业的课程进行补修,以提高课程成绩或绩点。如果已申请过学分认定,则表示自愿放弃补修,如果想要提高成绩或绩点只能选择重修。
3、教学计划调整,分以下情况:
(1)该课程在本学期及以后学期都不再开设,经专业主管同意,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选内容相近课程进行选修、补修或者重修。
(2)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课,在符合学分认定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经专业主管同意,可同时认定获得两门课程学分。
4、跨年级学生学分认定
跨年级学生学分认定跟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手续相同。
5、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者可做学分认定
学生通过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经主管同意,可以认定相关课程,课程成绩按照“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记入重修栏中,详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通过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可认定的课程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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