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部门: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相关工作已开始落实,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2023年12月5日9:00,务必于截止日期(12月5日)前落实完毕,以免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
二、教务系统中前两位在70到89区间的课程为现代科技学院课程,落实教学任务时,校区设为“现代科技学院”。
三、落实任务过程中需要合班时尽量同专业合班,合班人数不超过140人(考虑到教室容量和有部分开学补报选修课的学生),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注意信息完整准确,任务学时和计划学时一致。
四、落实教师时,部门选“全部”,选择正确的教师工号(可能存在同名教师)。
五、落实任务中的院设选修课课程下学生人数为目前选报的学生人数。部分课程因选报人数不够已停开,落实教学任务时遇到缺少几门选修课为正常现象。
六、所有集中实践环节都需要落实成“不排课”,以免影响后续排课工作。需要单独空出周次进行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明确起止周。比如某班级《金工实习》需要1-2周进行,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明确。落实任务不明确起止周,排课时将不单独空出周次安排,请老师自行安排时间。
七、校设选修课目前还不需落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最多只能安排2名授课教师(讲座类课程、实验课程除外)。若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安排多名授课教师,则排调课时仅确保与排名第一的教师其他校内上课时间不冲突,其他教师的排课要求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才予以考虑。
九、请各学院、各开课部门重新打印一份教学计划,由专业(课程)主管等在备注中填写好任课教师名单后,于截止日期(12月5日)前交教务处,崇德楼354办公室张燚。
十、特别注意:本次落实任务,在选择好授课教师和上课周次后,务必在“学时分配自动计算”打钩,以保证落实任务学时与计划学时一致。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