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学校拟于近期组织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方式与流程
(一)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用线下验收方式,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教务做好材料的收集工作,制作好汇总表(附件4)。
(二)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认真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撰写《结题验收报告》、提供项目取得成果和效果的必要佐证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项目所在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教务);
2.项目所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将验收结果和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三、材料要求
1.提供的《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
2.对照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顺序左侧装订(封面格式详见附件3);
3.结题应满足以下要求(1)、(2)中的任意一条:
(1)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教改研究论文。
(2)研究成果(实施方案或研究报告)在教学改革或者教学管理实践中被采用,并提供成果采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
1.2021年立项校级教改项目不能按期结题者,请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处备案,各学院教务在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中注明情况(附件4),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2.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教务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所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已通过验收项目的《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2份)和左侧装订的支撑材料(一式1份),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稿。(邮箱:louyujia@cjlu.edu.cn)。
五、其它事项
1.逾期未结题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或未通过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学校将撤销其立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申报资格。
2.学校审核结果、各单位结题情况与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名额挂钩。
联系人:楼瑜嘉(崇德楼354室,85908823)
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