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4号),现就我院该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限推荐3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申报者主持学校管理范围内的在研教改项目数不超过2项。
5.申报者近三年无被撤销学校主管范围内教改项目记录。
三、申报选题及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2),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四、其他
1.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结果排序择优推荐,其中排序第一的项目参加省高教学会组织的重点项目评审。
2.课题管理办法及结题要求,请详阅附件1中浙高教学会〔2022〕4号文件。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初审工作,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于2022年4月11日16:00前统一将申报书(附件3)、活页(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交教务办,电子版发送至1004794620@qq.com邮箱。
联系人:罗天雨,崇德楼512室;电话:85908823。
教务办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