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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访问次数: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精神,为高质量做好2022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现参照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类除外)。
  二、申报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 6 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2.线下一流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程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建议
  1. 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动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建设,各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支撑。鼓励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的新工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申报。
  2.突出课程思政。申报课程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按照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明确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申报课程须在《申报书》的课程目标、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课程特色与创新等部分,阐述本课程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所达到的育人目标、具体实施路径以及特色创新。
  3.合理配置课程团队。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
  四、预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对标评审指标(详见附件),精心设计、组织、凝练申报书内容,高度重视10分钟说课视频的内涵和质量。强烈建议各教学单位组织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的相关材料进行详尽细致的指导,以评促建,以评促教,使教师有获得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五、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下述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办,同时发送电子稿:
  1.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2.《申报书》(封面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3. 线下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课程需提供申报书附件清单中的以下几项: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教学设计样例说明;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
  六、补充说明
  各单位的推荐名额暂时没有规定,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后再确定推荐名额。今年是第三批一流课程申报,预计名额与去年基本持平。本通知内容及各类课程《申报表》均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整理,若与今年教育部/教育厅正式申报要求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通知为准。省教育厅发布申报文件后,教务办将及时公布。
  联系人:蒋玮倩15214732159崇德楼502



教务办
2022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