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办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启动,为做好后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学校制定出台新的《中国计量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量教务〔2016〕19号)(附件1),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等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
(一)答辩
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和多于4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2名具有高级职称,并指定主席和秘书,建议给各位老师准备台签。
2.指定答辩记录员,由教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老师,请提前做好自己的时间安排。答辩过程中,答辩组老师不得因其他事情长期离开答辩现场。
4.答辩现场必须安排在开放环境下,并安排足够数量的旁听席,验收答辩过程对所有学生开放,尤其是对参加同一批答辩验收的同学开放,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5.答辩期间,督导组和教务办工作人员将随机对答辩现场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考核。
6.各专业组织正式答辩时间不能早于规定的允许时间。
(二)存档材料与格式
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材料及格式要求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正文等,各项内容分别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依次命名为:“毕业设计任务书”、“外文_翻译原文和译文”、“毕业设计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五个文档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学生学号命名,并压缩成rar格式,如120805401.rar。文件内容不能加密,单个Rar文件不能大于500M。
3.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表: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总结(附件3)。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只要电子版即可。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表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检测
(一)检测方式
对全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检测,沿用清华同方知网“‘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第一次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完成后、答辩前一周,各系按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把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和文献检测结果电子版(execl表格)(附件10)反馈至教务办。被检测的论文最大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学生才能参加答辩,对于论文最大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教务办将公布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
第二次检测:在毕业答辩工作完成后、成绩提交系统前,教务办将对全院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各专业需在教务办返回抽检结果后才能把成绩录入系统。
(二)检测不合格的后果
检测结果用于学生个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教师指导、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评定。
对于第二次检测中检测比例高于30%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提交,二次检测结果返回后各专业方可提交最终答辩成绩。
请指导教师务必向学生说明学位论文作假的后果,并严格把关,学院将公布存在作假行为学生的指导教师名单,所有检测结果列入系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三)检测要求
请各系提前通知应届毕业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实事求是、注重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
学院规定允许最高文字复制比例统一定为30%,对于被确认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提交。
(四)检测格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文档以Word版本提交,以“学生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如“120805401_姓名_专业.doc”。
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评价依据
(一)撰写规范:《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附件4)
(二)评价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评参考标准”及其说明(附件5、6)。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请查看附件)
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办
2016年4月8日
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办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毕业设计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