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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陈玉叶 时间:2015年09月18日 访问次数:

教务办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系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WEB平台”进行报名。重修方式可选择跟班重修或单开班重修。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第一轮报名时间为:9月22日12:30—9月24日16:0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2、学生第二轮报名时间为:9月25日08:30——9月28日15:3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3、大四学生缴费时间为:9月29日(09:30——14:30),缴费地点:弘德楼104。注意:此次缴费只涉及大四学生及结业学生,涉及学生必须在缴费前以班级为单位去系部领取缴费单,并将缴费单于9月30日前送交学生所在系部,逾期未缴费者将清除选课记录。9月30日后各系部按重修班开课情况开始组织教学。

三、学分重修的课程范围及相关限制

1、学分重修可选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存在并在当前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相同)。二本与三本学生不得混选,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请重修选课时务必注意(错选也需缴费)。

2、转专业、院设选修课学分不足的学生,可跟此次重修一起进行课程补修,请这些同学在9月29日前与开课系部取得联系清除重修标记。

四、常见特殊情况的说明

1、在重修选课时没有想要重修的课程首先需要查询本专业教学计划。系统将列出教学计划中存在并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供学生学分重修。如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设,或本学期开设与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同则不能进行学分重修。

2、需要重修的课程不再开设首先要确定当前学期课程是否开设(大部分课程是隔学期开设,具体可以向开课系部联系),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而导致无法重修的,请同学们与开课系部联系由开课系部视情况解决重修的安排。

咨询电话:86872424 陈老师

教务办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