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惠敏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访问次数: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学 生 考 场 规 则(中量大现科【2016】15号)
一、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5-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退场。考试中途一般不准离开考场。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凭学校医院证明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考生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以便监考人员查验,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学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后,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且按违纪处理。学生完成考试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三、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及试卷上规定允许带入的物品,考试中不准互相借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借用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四、除必要的文具和试卷上允许带入的物品以外,其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智能手表等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或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
五、考生如发现试卷印刷、装订等方面的问题,可举手报告监考教师,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考生不准询问试题内容或与解题有关的问题。
六、考生在试卷(包括答题纸、草稿纸)上必须写上姓名、学号、班级等。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工整。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将做好的答卷翻放在桌面,或放在其他试卷下面。考试完毕,考生应将试卷按顺序理好,正面朝里对折后,放在座位桌上,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收卷(草稿纸统一发给并收回)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尊重监考教师的工作。如有扰乱考场秩序和顶撞监考教师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考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考试。考试中,如发现违纪舞弊者,监考教师有权没收其试卷,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参加全国、全省统考舞弊者,从严从重处分。
十、本规则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量科技院〔2005〕14号文件同时废止。